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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政协1次会议第10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3年11月22日 11:09

办理结果: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市十四届政协1次会议

第10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容海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沪港人优惠政策措施”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建议对于帮助在沪港人抓住祖国发展机遇,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积极意义。我办对此非常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和团市委等部门意见,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助港人港企落户上海、提供生活便利的建议

上海的国际化程度、发展前景以及与沪港之间的历史渊源,吸引香港人士愿意来沪就业、创业,愿意了解上海、亲近上海、融入上海。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港澳人士来上海施展才华、实现创业梦想搭建了宽广的舞台和无限发展机遇。

(一)住房方面

目前上海正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市场和保障多渠道解决在沪香港居民的住房问题。

1、市场化购房方面。在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总体框架范围内,聚焦重点人才、重点区域、重点机构,分类梯度优化非沪籍人才购房条件(涵盖香港人才),支持其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2、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到“十四五”期末,累计建设筹措总量达到60万套(间)以上,其中形成供应40万套(间)左右。截至2022年底,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累计建设筹措38.5万套(间),累计供应22万套(间)。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并符合相应准入条件的在沪香港居民,可按正常流程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有部分在沪香港居民入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二)就业创业服务方面

上海充分发挥产业人才政策红利效应,健全产业领域海外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多主体多层次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网络,以高水平项目落地带动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继续组织实施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积极落实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引领积聚包括港籍人士在内的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沪发展,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1、免费为在沪香港青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已全面向香港求职者开放注册,实现了与本市户籍人员网上求职的同等服务。有求职意向的香港青年,可登录“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找岗位信息并投递简历:一是“随申码”扫码登录网页端(jobs.rsj.sh.gov.cn);二是可直接登录“随申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搜索“上海公共招聘”关键词。

2、全面向香港青年开放就业创业见习服务。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香港青年均纳入本市见习政策扶持范围:一是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二是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3、线上线下开展就业支持。联合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猎聘网、易班网等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产业新星”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校园人才专场招聘和“百日招聘”等活动,推进落实港籍大学生暑期实习研学活动,赋能在沪港籍人士就业新空间。

4、提供各项创业补贴。对于香港创业者在沪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组织,在初创三年内可按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同时,全市各区、街镇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为香港创业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受理、专家咨询指导、孵化基地推荐、项目路演推荐等公共创业指导服务。

5、打造专业服务平台。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实体经济企业座谈会(双周)、市企业服务云等机制作用,落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推进落实助企政策,为港资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和专业服务。上海拥有丰富的城市应用场景,为香港的科创企业和人才团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也将积极推动上海优质企业赴港上市,“双向”推动两地产业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6、激发港资企业创新活力。我市高度重视服务港资企业在上海的发展,推动香港企业家扎根上海。上海技术改造专项积极支持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全市各所有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

(三)人才落户扶持方面

为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引才引智工作,根据公安部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2015年上海制定了《关于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申请来沪定居的受理审批办法》。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来沪定居21人,其中,国家特聘专家、中科院院士1人,经上海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港澳居民特殊人才10人,上海市科创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专业人才10人。

1、根据在沪就业创业港人港企的实际需要,逐步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名院校留学人员等海外人才落户条件,支持包括港企在内的广大用人单位主体吸引和集聚海外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海外人才智力支撑和人力保障。

2、强化政策引导和表彰激励,不断加大高层次香港人才引育力度。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发展战略,用好“浦江人才计划”、海外人才居住证等激励政策,并在香港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用好“留·在上海”全球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吸引更多高层次香港人才回国来沪施展才华。

3、做好在沪就业创业港人港企的服务保障。积极落实好海外人才包括香港人才在沪各项待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破解个性化问题,更好地解决海外人才包括香港人才后顾之忧,为在沪就业创业港人港企提供更多便利。

4、对于需要办理招退工登记、失业登记的香港从业人员,提供同等的登记服务。

(四)社会保障方面

2016年,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港澳台专业人才的未就业配偶和18岁以下同住子女、港澳台大学生,纳入本市居民参保范围。之后,又先后将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港澳台配偶及其未成年同住子女纳入本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2022年,人社、医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已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年以上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全部纳保。

目前,本市已将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港澳台居民纳入职工医保参保范围。2023年又出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也可在本市参加职保。同时,市人社局会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商业保险机构,于2021年4月推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沪惠保”,所有本市参保人均可投保,聚焦大额自费医疗费用保障,个人账户可为家庭成员投保。

(五)在提供生活便利性方面

 1、推动港澳居民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为便利广大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由1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上海推动港澳居民证件便利化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大数据中心密切协作,依托“一网通办”政务平台,实现出入境“实名”“实人”身份认证服务,方便港澳居民平台认证核验身份、办理个人事务,充分发挥网上办事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2、推行为港澳居民换补发回乡证新政。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同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多次与“香港驻沪经贸联络处”等部门沟通联络,研究解决部分在沪港澳居民身份证件过期失效后无法在内地申请通行证换发补发等问题,积极回应特殊困难群体申请人的办证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目前,上海为保障在沪工作生活的港澳人士在住房、社保、公积金、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市民待遇”提供了多方位政策支撑。但与粤港澳大湾区相比,上海在支持港澳人士落户上海,提供生活便利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有改进空间。您提出的“譬如,产业集聚、金融业、专业服务业、商贸物流业这四个政策,港资企业比内地企业可享受多20%的扶持;在外资奖励政策方面,对于在上海新设企业的香港投资者,前海会按照实际使用外资的1%予以返还奖励;上海政策对港资企业在产值规模(营业收入)等门坎条件上打九折”等建议。目前上海还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的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动对港澳居民的各项出入境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港澳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增强了港澳居民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归属感、幸福感。

二、关于向在沪港人推出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方面

1、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人才支持优惠政策。近年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奖励、转增股本可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明确了股权激励、技术入股递延纳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您提出的“在沪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议,目前暂无相关政策规定。因税收法定,相关政策制定权在中央,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自行制定,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加强与税务总局等部门沟通,适时提出有关建议。  

三、关于建议加强就业实习和创业交流,鼓励香港青年到上海就业创业的建议

上海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港澳青年的实习交流、创新创业等工作,提供实践机会和交流平台,鼓励青年通过交流实习、创新创业,拓宽视野,融入国家发展。我市每年开展有“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青春”“全球创业周”等创新创业系列品牌活动,集中展示科研人员、初创企业、青年创客、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领域的优秀成果和典型做法,鼓励港澳及海内外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和合作伙伴积极参与。

(一)在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方面,上海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链,在创业团队(成立企业前)→企业初创期→成长期不同阶段,通过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多种政策途径,形成了一套适应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创新需求的财政支持体系。

(二)在完善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方面,上海市政府于2006年出资设立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是大陆地区首家从事推动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成立至今已经资助了上千个项目,带动近万人就业,在促进青年创业中发挥了很大作用。“3+X”科技信贷产品体系成为全市科技企业贷款总量的排头兵,累计为2000余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贷款总额上百亿元。成立上海天使投资协会,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全市众创空间成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已超20亿元。来沪创业青年可申请相关支持基金。

(三)在促进创新创业活动与人才交流方面,市科委每年牵头举办的“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设立沪港创业/港澳台赛、大学创业等专题赛,为港澳创业者提供投融资、市场拓展等创业资源对接,对落地上海的创新创业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此外,2021年以来,市科委、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市创)等单位积极支持“香港再出发-沪港青年就业计划”,支持推荐香港青年学生到上海科技企业就业。市创每年组织亚洲企业孵化协会(AABI)举办年会及评奖,有不少香港科技企业和青年企业家获奖。香港理工大学等机构与杨浦科技创业中心、同济大学等签署了合作协议,每年定期开展沪港创业训练营等活动,持续为大批香港创业青年提供了创业培训服务。今年9月19日,在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由复旦大学联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的“上海·临港杯”人工智能全球创新大赛暨港澳大学生创客马拉松活动正式启动,旨在挖掘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四)在青年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支持方面,上海作为全国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形成了较好的基础,呈现出发展质量整体提升、服务链条日趋完善、创新创业国际化资源实现双向流动等趋势。截至2023年2月1日,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载体达到392家,其中孵化器206家(国家级62家),众创空间171家(国家备案58家),大学科技园15家(国家级14家)。全市备案孵化载体中,载体经营面积超365万平方米,孵化服务企业近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0家。香港创业者可申请入驻合适的孵化基地,得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资源、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公益或低偿的孵化服务,符合条件的还可获得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政策的扶持。同时,上海市青联聚焦青年就业创业,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打造“在沪港澳青年及大学生走访在线新经济企业”品牌项目。包括走访小红书、魔方公寓、美团等知名在沪在线新经济企业,帮助在沪香港职业青年和大学生拓展职业视野,激发在沪香港青年创新创业热情。

上海正用心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创设更多创新创业的空间,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场景,推出更多精准高效的服务,让广大创新创业者在上海这座创新之城心无旁骛追逐梦想、成就事业。下一步,我办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和调研,并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和港澳相关社团等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学习并借鉴大湾区可以汲取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上海发展的实际,争取为香港人士来沪发展出台更多切实可行好的政策,搭建更多好的平台。

谢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沪港合作与交流。

 

 

                    上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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