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2019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23日 02:2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本部门由外办主任作为政务公开的负责领导并指导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外办秘书处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和协调机构,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本部门配备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回应关注、依申请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公开相关公文信息12项,公开概况类信息和动态类信息累计更新1075条,其中对领事机构信息、友好城市信息、领事认证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上海市年度“荣誉市民”信息累计更新76次,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1条,对机构信息累计更新9次。本部门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上海市公务员局官网统一对外发布。本年度本部门未有新增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因外事工作的特殊性,本部门对重大项目的批准、采购和实施情况不予公开。本部门未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行政处罚与强制、扶贫、医疗、社保、环保、卫生、安全生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食品药品和产品质检等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信息。根据相关法规,对其中13件申请信息予以公开,另有部分公开信息申请1件(其他申请部分信息不存在),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申请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申请1件,属于无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信息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的信息申请2件。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中,主要的关注热点为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网站工作情况。市外办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本部门根据办内信息发布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范。同时根据信息系统的数据产生情况和关注热点情况,做好数据资源平台数据项的编目工作,及时更新开放数据资源信息并适时发布。本年度在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还根据新修订 的《条例》更新并发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通过部门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075条,新开设专栏两个,收到征集调查意见236条,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8583390次。年内结合“五公开”的要求,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增设了12个子栏目,通过分类,将原来的两级结构调整为三级结构,以便于访问者更快捷地获取公开信息。

    全年本部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118条,关注量为5.7万。通过政务微博及时有效地对访问者关心的话题做了回应。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部门通过落实政务公开相关通知精神和内部管理规范为依据,注重对系统内部各业务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监督和协作。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外办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还有一些待改进的方面,主要包括:结合本部门相关公文办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需在原来分级的基础上,进一步附加原因;需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需及时完成非网络渠道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需及时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网站wsb.sh.gov.cn下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电话:22161272。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