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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和巴布达(圣约翰)

2024年04月23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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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和巴布达(圣约翰)

(信息更新至20244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4511日生效。

根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持有效的安提瓜和巴布达外交、官员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

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如需在安巴停留超过30天或赴安巴学习、工作、开展媒体活动及从事需经政府批准活动的中国公民,须在入境前通过以下网站申办电子签证:

https://evisa.immigration.gov.ag/agEvisa-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