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2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网站http://wsb.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电话:22161600。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本办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并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008年5月1日《条例》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为此,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明确全办相关处室,要在组织学习《条例》和《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应该公开的行政审批程序,予以公开,加大全办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密类信息要坚决杜绝信息的外泄。此外,结合本办内网综合办公系统的运行,理顺经内网处理并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为进一步推进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011年,本办加强基础工作,包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等工作。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到2011年底,本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6条,咨询服务类信息24条,财政数据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关于上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和涉及各国驻上海领事馆的管理、服务等信息。
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本办办理的有关涉外事项的信息,荣誉市民及白玉兰荣誉奖、纪念奖获奖者的名单,上海市友好城市,外国驻沪领事机构等信息。
咨询服务类信息,主要公开的是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和指南,供各国驻华、驻沪机构和市民查阅。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1年,本办调整了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的办法,在“上海外事”网站内容采编、发布上进行了新的尝试,比较及时发送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涉及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通过“上海外事”网站,提供了50多张表格下载,网上推出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和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申请系统,大大增强了互动性和服务性。进一步充实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市民查询,了解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馆官员列席上海人大、政协“两会”开、闭幕式,让他们了解市政府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规划,针对驻沪领馆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我们为领馆组织各类专题介绍会、报告会、推介会、参观活动20余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办对每条政府信息的公开,进行认真的核实。鉴于外事工作的特殊性,我们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防止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信息被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有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01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次,做了部分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办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6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503次,网上咨询57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0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工作、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服务信息,提供办事便利,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和“二高一少”的目标要求,本办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地方外事工作的开展紧密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落实措施,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政府公开工作。除继续沿用现行成功的工作方法外,注意借鉴其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2012年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做好上海外事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改进工作,使本办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更有效、更及时。加大开展“网上办事”工作的力度,为有关单位和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继续利用现有的对驻沪领事机构、驻沪外国记者的管理平台,加强对全市相关政务类信息的通报。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减少率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
⒐其他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8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7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50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5000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