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30 )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以下简称市外办)。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市外办主任负责领导并指导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外办秘书处负责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和协调机构。市外办配备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并设立有专门的信息申请现场受理点。

2021年度,市外办以外事动态信息和疫情防控信息为重点,累计发布中外文稿件975篇(条)。在疫情防控方面,注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最新要求,加强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本年度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回应咨询和投诉类信息63条;征集意见4期,收到回复182条。2021年度市外办继续与市信访办合作建立12345涉外咨询服务合作关系,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处理来访、来电和来信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回应关注、依申请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市外办未有新增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外办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上海市公务员局官网统一对外发布。依据相关规定,市外办对重大项目的批准、采购和实施情况不予公开。市外办未涉及行政处罚与强制、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等事项。

本年度市外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信息。根据相关法规,3件属于不予公开情形,另1件为已主动公开情形。

本年度市外办积极对《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外办政务公开管理规定》进行了更新与发布,同时结合办公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流程。

本年度在市外办网站上突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外事动态”专栏内容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重要信息,注重做好微信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同步发送。

市外办严格落实《外办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要求,秘书处积极组织开展与其他各业务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市外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市外办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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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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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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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市外办重点加强了对已发布的信息的梳理确认,尤其是存在时间较长的服务或指南类信息,在适用法律条款、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或办理流程方面存在变更、模糊或不适用的情况。通过全面梳理确认,更新了相关信息。

本年度根据《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内容要求,市外办拟定了外办相应的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并在年度内对相应工作进行了一一落实。(详见《2021年市外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应工作》)今后在这方面还需加强的工作包括:明确相关信息的责任处室,定期维护;协同业务、法务和服务部门明确最新信息;坚持信息发布的规范化,非本部门信息以发概括内容或链接为主,如确需引用上级或其他部门的信息内容,则密切注意相关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网站wsb.sh.gov.cn下载。

市外办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电话:221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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