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19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编制。

一、总体情况

市政府外办主任负责领导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秘书处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和协调机构。配备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名,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现场受理点。

总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2023年,市政府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以官方网站(wsb.sh.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上海外事)为主要信息发布窗口,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 “新闻动态”等专栏信息,累计发布中外文稿件2034篇(条),回应咨询和投诉类信息44条,征集意见4期,收到回复103条。

2023年,市政府外办未有新增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APEC商务旅行卡和对外表彰的四篇政策文件已及时进行了发布和解读。依据相关规定,市政府外办对重大项目的批准、采购和实施情况不予公开。市政府外办未涉及行政处罚与强制、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等事项。

本年度市政府外办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信息。根据相关法规,其中2件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

本年度市政府外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一)及时梳理高频事项公开信息

围绕“外事为民”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不断提高高频事项信息获得的便利度。如,针对APEC 商务旅行卡申领、来华邀请、领事认证等与市民和企业相关度高的办事类业务,强化“公开即服务”的意识,多次梳理相关事项的公开信息,力求公开发布的“办事流程、适用条件”等内容表述明确、获取便捷、切实好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外表彰工作的公开和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外国驻沪领事机构、国际友好城市等信息发布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继续做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工作,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根据市主动公开公文库的建设要求,梳理市政府外办对外公开公文,做好相应公开公文的入库工作。加强内部沟通,形成有效机制,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公开信息中反应相关变化情况。整理形成市政府外办依申请公开总目录,支持依申请事项关键节点信息可追溯。

(三)继续深化政民互动工作

以办事服务为重点,对市民关心的热点政策、办事条件和办事流程采用生动易懂的形式进行公开,注重做好公开信息到办事流程的引导。及时收集网上咨询、领导信箱、人民建议、电话、网上投诉及现场咨询等信息,认真研究并做好回应回复;定期对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做好留言选登和热点问题更新。继续做好市政府外办“政府开放月”活动,增强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各环节的互动,并根据反馈意见,2023年的活动场次由2022年的一场增加为两场,规模也有相应扩大。

(四)大力加强新媒体管理工作

加强“上海外事”、“上海港澳”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管理与发布工作,进一步丰富内容、规范审核,提高发布时效,并做好政策发布页面的留言板开设和留言回复管理工作。

本年度完成市政府外办网站中文版的改版工作,以突出办事服务公开内容为目标,进行页面简化、栏目调整和统计增强等相关工作;面向在沪外籍人士获取相关信息的需求,积极完成面向外籍人士的多语种网站建设。

市政府外办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在市政府外办的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监督,做好工作人员和新进人员的相关培训,严格履行相关整改工作。全年市政府外办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政府外办网站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力求突出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的重点,同时提供对移动端的支持优化。

目前,相关的改版工作已完成设计及测试,进一步突出了办事服务公开内容,将适时上线。同时,针对在沪外籍人士获取相关信息的需求,积极推进多语种上海国际服务门户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网站wsb.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电话:221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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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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