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共和国(阿克拉)
(信息更新至2023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7年3月28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加纳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停留逾90日,或者在加纳境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 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1 | 补充信息表 | 不可手填,需机打,除名(本人)、手机号、Pick up No.取签号、日期四项不填外,其余所有项目都需完整填写;表中加纳公司和中国公司须只填邀请方、派遣方英文名称 |
2 | 签证表 | 申请人在https://beijing.ghanagovernmentmission.com上在线填写签证表并上传所有申签材料,(向外办递交申签材料后)预约本人赴使馆递交申请时间 |
3 | 照片 | 二寸白底彩照,贴右上角 |
4 | 邀请信 | 原件,有效期一个月,公司邀请需法人署名并签字 |
5 |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 | 复印件 |
6 | 邀请人护照或身份证 | 复印件,非加籍邀请人另需提供有效居留身份或有效居住证明 |
7 | 出差证明 | 单位中英文出差证明,抬头致加纳驻华使馆,另需注明出访人职务、单位法人署名并签字 |
8 |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翻译并盖公章 |
9 | 身份证 | 正反面复印件 |
10 | 护照 | 复印件 |
11 | 其他 | 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
12 | 备注 | 以上1至10项材料每人一套夹在护照中,共用材料原件放在带队人材料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