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是在沪新设机构首任记者,还应办理哪些手续? ( 2018.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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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如是担任在上海新设立的外国新闻机构首任记者,在前往上海市外办申办《常驻记者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请携带一式两份已填妥的“申请《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登记表”(可登陆上海市外办网站http://wsb.sh.gov.cn/进行下载)。我办将在《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制作完成后通知记者前来领取。

    2、如何办理刻制外国驻沪新闻机构公章和财务章手续?担任在上海新设立的外国新闻机构的首任常驻记者可登陆上海市特种行业(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https://gaj.sh.gov.cn/yzxt/)在线注册提交申请,经办人须为中国公民。或者也可在线查询本市刻章单位名录,前往就近点由刻章单位代为提交在线申请。

    刻章需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2)《常驻记者证》3)本人护照。如委托其他中国公民人进行办理,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驻沪新闻机构负责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

    公章和财务章上机构名称应当与《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上所列机构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