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莫尔斯比港) ( 2023.08.25 )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莫尔斯比港)

(信息更新至2023年8月16日)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更新至2023年2月22日的“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9年5月2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互免),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如停留逾30日,应当依照巴布亚新几内亚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注意: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