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共和国(普拉亚) ( 2023.08.24 )
佛得角共和国(普拉亚)
(信息更新至2023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5年7月11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外交或公务护照的公民在佛得角入境、出境或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停留逾30日,或在佛得角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佛得角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需提前3周申请签证(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
1 | 签证表 | |
2 | 照片 | 近期2寸白底彩照 |
3 | 邀请函 | |
4 | 境外保险 | 英文境外保险 |
5 | 护照 | 复印件 |
6 | 备注 | 入境时需携带“国际预防接种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