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塔那那利佛) ( 2023.12.01 )
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塔那那利佛)
(信息更新至2023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23年11月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持有效的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9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本协议所述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包括公务普通护照。
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