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共和国(洛美) ( 2023.08.24 )

多哥共和国(洛美)

(信息更新至2023年8月16日)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更新至2023年2月22日的“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哥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5年5月7日生效。

协定规定: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在多哥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三十日,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如需在多哥境内停留逾三十日或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多哥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注意: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