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共和国(卢萨卡) ( 2026.02.25 )

赞比亚共和国(卢萨卡)

(信息更新至2026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于2026年2月21日起生效。根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赞比亚共和国持有效的赞比亚共和国外交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过境、停留或者出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的,免办签证。出境证明由市政府外办出具。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以下摘自中国领事服务网:赞比亚移民局已将中国列入无需签证即可入境的国家名单,同时要求从机场入境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返程机票,经陆路和水路入境者须有足够资金在赞逗留和离开。因商贸目的入境者在12个月内可免签入境赞1次,最长可停留30天。因旅游目的入境者在12个月内可免签入境赞1次,最长可停留90天。实践中,赞口岸移民机关一般只给外国人盖30天以内停留期的章。如到期还需继续在赞停留,需到移民局申请延期或在移民局网站(https://evisa.zambiaimmigration.gov.zm )办理相应类型居留许可。中国公民在入境时,需注意查看口岸移民机关在护照上盖章并手写的停留期限,以免因疏忽而逾期滞留。特别提醒:入境须持有效护照。需要注意的是,免签并不保证可以入境,赞口岸移民官员拥有是否允许入境的最终决定权。靠旅游和商务免签企图来赞就业的人可能被拒绝入境。

 

入境手续和居留许可详情请参阅赞驻华使馆网站或赞移民局网站:http://www.zambiaimmigration.gov.zm

 

赞驻华使馆电话:(01065321554/65321778/65322058

 

附件下载:

赞比亚签证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