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共和国(罗安达) ( 2024.04.28 )
安哥拉共和国(罗安达)
(信息更新至2024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5年4月11日生效。
根据协定,持有效的外交或公务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安哥拉入境、出境或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日者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在安哥拉境内停留逾30日或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安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据安哥拉驻华使馆告,安哥拉已对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98国公民实行免签入境旅游政策:
1. 短期来安哥拉旅游(含短期商务访问)的中国公民可免签证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停留期不超过30天,每年可免签入境停留累计不超过90天。
2. 免签入境人员仍须遵守边检、海关防疫等规定,持剩余有效期长于停留期的有效护照和国际疫苗接种证明(可用“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
3. 免签入境后不可在安境内续签或另行申请签证,入境须在30日内离境。
4. 若一年内累计停留超过90天且欲再次来安,则须按现有做法向安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或预先在安国家移民局官网申请签证、在线获批后入境时办理落地签证。
5. 免签政策同时强调,因工作、居住、学习、就医等事由来安,须在出发前按规定向安哥拉驻外使领馆申请并办妥相应种类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