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市) ( 2024.04.26 )
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市)
(信息更新至2024年4月25日)
根据两国政府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突尼斯入境30天内(含过境)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停留超过30天,也由外办开具出境证明,但入境后须于上述期限终止前依照突方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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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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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签证表 |
表格正反面打印,须大写字母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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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片 |
近期2寸白底彩照,贴在表格左上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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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照 |
彩色复印件(两人及以上团组,每张A4纸印2人,切勿印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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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派遣函或工作证明 |
派遣单位出具的信笺纸中、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另须注明出访人员的职位;两人及以上团组,同一单位人员的派遣函须为一份;如需多次入境请单独附函进行说明理由,此函须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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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邀请函 |
最好提供原件,邀请函中须写明具体访问目的和邀请方的联系电话,申办前须向使馆传真确认邀请函,使馆只有收到该确认后才会受理申请,使馆传真:8610-6532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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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馆订单 |
英文旅馆订单,两人及以上团组,所有人员机票订单须为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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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票订单 |
往返英文机票订单,两人及以上团组,所有人员机票订单须为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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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名单表 |
二份,格式见公共资料中名单表模板,申办前日还须向使馆发送电子邮件并确认使馆收到,使馆邮箱:embassyoftunisia@126.com 名单表已发送使馆电子邮件确认页(须有发送成功的具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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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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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所有材料切勿使用订书器装订,以上2至7项材料中的团组所有人共用材料仅需一份,共用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夹在护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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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