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共和国(马普托) ( 2024.01.31 )
莫桑比克共和国(马普托)
(信息更新至2024年1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5月1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莫桑比克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在莫桑比克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莫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2023年4月起,莫桑比克单方面对持普通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来莫进行旅游、商贸考察等活动实施免签,入境后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如确有需要可向当地移民局申请延期一次,总时长不超过60天。免签入境手续所需材料包括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返程机票订单、当地住宿证明、650梅蒂卡尔手续费(可现金或刷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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