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共和国(阿克拉) ( 2024.06.06 )

加纳共和国(阿克拉)

(信息更新至20246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7328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加纳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停留逾90日,或者在加纳境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

1

补充信息表

不可手填,需机打,除名(本人)、手机号、Pick up No.取签号、日期四项不填外,其余所有项目都需完整填写;表中加纳公司和中国公司须只填邀请方、派遣方英文名称

2

签证表

申请人在https://beijing.ghanagovernmentmission.com上在线填写签证表并上传所有申签材料,(向外办递交申签材料后)预约赴使馆递交申请时间

3

照片

二寸白底彩照,贴右上角

4

邀请信

原件,有效期一个月,公司邀请需法人署名并签字

5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

复印件

6

邀请人护照或身份证

复印件,非加籍邀请人另需提供有效居留身份或有效居住证明

7

出差证明

单位中英文出差证明,抬头致加纳驻华使馆,另需注明出访人职务、单位法人署名并签字

8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翻译并盖公章

9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10

护照

复印件

11

其他

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备注

以上110项材料每人一套夹在护照中,共用材料原件放在带队人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