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共和国(阿克拉) ( 2024.06.06 )
加纳共和国(阿克拉)
(信息更新至2024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7年3月28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加纳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欲停留逾90日,或者在加纳境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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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具体要求 |
1 |
补充信息表 |
不可手填,需机打,除名(本人)、手机号、Pick up No.取签号、日期四项不填外,其余所有项目都需完整填写;表中加纳公司和中国公司须只填邀请方、派遣方英文名称 |
2 |
签证表 |
申请人在https://beijing.ghanagovernmentmission.com上在线填写签证表并上传所有申签材料,(向外办递交申签材料后)预约赴使馆递交申请时间 |
3 |
照片 |
二寸白底彩照,贴右上角 |
4 |
邀请信 |
原件,有效期一个月,公司邀请需法人署名并签字 |
5 |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 |
复印件 |
6 |
邀请人护照或身份证 |
复印件,非加籍邀请人另需提供有效居留身份或有效居住证明 |
7 |
出差证明 |
单位中英文出差证明,抬头致加纳驻华使馆,另需注明出访人职务、单位法人署名并签字 |
8 |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翻译并盖公章 |
9 |
身份证 |
正反面复印件 |
10 |
护照 |
复印件 |
11 |
其他 |
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
12 |
备注 |
以上1至10项材料每人一套夹在护照中,共用材料原件放在带队人材料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