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 ( 2023.08.17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

(信息更新至2023年8月16日)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更新至2023年2月22日的“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7年10月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在波黑入境、出境或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可免签停留不超过30日(互免),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如欲停留逾30日,应当依照波黑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

 

注意: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