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布拉迪斯拉发) ( 2024.05.20 )

斯洛伐克共和国(布拉迪斯拉发)

(信息更新至20245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联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于201633日起临时适用。协定规定: 持有效外交护照的中国公民,在斯洛伐克旅行且在申根区域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

按照互免协议,持有效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在斯洛伐克入境、出境或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

中国公民赴波兰等六个申根成员国注意事项[20099月转自外交部网站]:

为避免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等申根国家转机前往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免签申根成员国受阻,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根据双边协议,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申根成员国,但须乘直航前往上述六国。免签人员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六国,须提前办妥有关申根国家的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

    斯洛伐克领馆要求:申请斯洛伐克签证需预约,需将邀请信、机票、保险、酒店扫描成一个小于1.5MPDF文件发送至cg.shanghai@mzv.sk,并在预约信中明确是因公护照,通过上海外办递送。每次申请斯洛伐克签证均需录取指纹,无论此前是否留取过申根指纹。斯洛伐克领馆每周二、周四受理签证,录取指纹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15:00

 

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

1

签证表

可在https://ezov.mzv.sk在线填写

2

照片

26个月内近照,尺寸为4.5cm×3.5cm,高分辨率和白色背景

3

邀请函

A发自斯洛伐克,原件且必须经过斯洛伐克警方认可(斯警方有权根据规定取消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签证),或提交经由斯洛伐克公证处认证过签字的公司官方邀请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B必须注明出访人员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新做护照可提供身份证号)、出访事由、停留天数、行程、费用说明

C 必须注明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函件签署人的姓名和职务

D同时申办几个申根国家签证,须提供所有国家邀请函原件,邀请函出访时间依次衔接

4

出差证明

A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

B抬头注明斯洛伐克驻上海总领事馆

C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在职证明须注明出访人员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年限、工资等内容,还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清晰的签名和单位公章

D如同时出访多个申根国家,出差证明、经济担保证明也要写明所有国名和每个国家停留起止时间和总停留天数

F 一人一份,必须原件

5

经济担保

850/

6

医疗保险证明

A中英文境外旅行医疗保单复印件,姓名须有拼音,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B保单必须注明适用整个申根地区

C保单生效时间覆盖整个申请逗留期

D根据申根国家法律规定,提供旅行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提供的医疗保险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用于承担所有风险,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因疾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

E出国时请随身携带保单原件

7

机票订单

 

8

营业执照

需复印件及英文翻译: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英文翻译须原件

9

出访单位银行对账单

最近6个月

10

或出访人员银行对账单

最近3个月的收入证明(工资)的银行对账单

(如学校和医院作为担保机构无法出具资金证明,需在派遣函上注明员工先行负担费用,回国后单位报销)

11

护照

复印件

12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

13

名片

1

14

其他

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15

备注

A 上述材料请按此顺序每人单独一套夹在各自护照内,原件放在带队人材料中

B  斯洛伐克驻上海总领馆网址:http://www.mzv.sk/gksanghaj

 

注:

凡经斯前往第三国者,均须办理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