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塞拜疆共和国(巴库) ( 2025.07.01 )

阿塞拜疆共和国(巴库)

(信息更新至20256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两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签证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赴阿塞拜疆免办签证,停留期最长30天。如在阿塞拜疆境内逗留逾15日,应当依照阿塞拜疆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阿塞拜疆,应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征得该国同意或通报该国相应部门。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公民签证的协定》于2025716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普通护照和阿塞拜疆普通护照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注意: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