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大马尼拉市) ( 2024.06.06 )

菲律宾共和国(大马尼拉市)

(信息更新至202466日)

根据两国政府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菲律宾入境30天内(含过境)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需停留超过30天的,由外办开具出境证明,抵菲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

持公务普通护照人员须申办签证:

一般情况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

1

签证表

一表:

1、线上填表,网址:https://www.visa.gov.ph

2、填表完成后将生成带有条形码的签证表及收到签证确认的邮件

3、打印该签证表(需签名)及签证确认邮件

2

照片

一张,贴在申请表的右下角,即签名旁边

3

护照

A4纸居中复印

4

经济担保证明

可以由派遣单位出具,也可以由业务良好的菲律宾公司出具

5

出差证明

派遣单位出差证明

6

邀请函

原件

如果菲律宾邀请方为企业,请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邀请函签发人的护照复印件。

7

机票

往返OK机票复印件

8

身份证

复印件

9

社保证明

所有提交签证申请的在职申请人需同时提交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同时体现出申请人的姓名和缴费单位的名称。缴费单位需对应在职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如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请出具书面英文情况说明。

 

10

其它

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11

备注

A请按上述19序号依次排放整理,每人复印一套夹在各自的护照里,一套原件夹在团组团长的护照里

B赴菲长驻工作的,可申办商务签证后至当地办理工作手续;或先由菲邀请单位至菲外交部申请返签

C 材料不能使用回形针或订书针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