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首尔) ( 2024.10.17 )

大韩民国(首尔)

(信息更新至20241017日)

根据两国政府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在韩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人员,免办签证。相关出境证明由外办开具。如需在韩国境内逗留逾30日,应当依照韩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居留手续。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PE)人员,可自济州岛免签入境,仅在济州岛内停留30天。相关出境证明由市外办开具。

韩国领馆向公务普通护照(PE)申请人颁发电子签证,并出具“电子签证确认书   (Visa Grant Notice)”,在入境韩国时,该确认书须与护照一同出示。出境前,需由外办开具出境证明。

公务普通护照(PE)申请人获签后,在出访前,必须在“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官网下载、打印电子签证确认书。

网站:https://www.visaforkorea-sh.com/

选择“发放查询”,再选择“驻外使领馆”,输入护照号码、护照上的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即可查询。选择“发放电子签证确认书”,下载打印。

一、短期签证

 

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

1

签证表

签证申请表格可至领馆官网下载,除 1.1要求填英文姓名外,其余中文填写

2

照片

一张彩色半年近照 (2寸、白底)

3

邀请函

领馆指定格式的邀请函原件

4

事业者登录证明

邀请单位的近3个月内的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相当于我国的机构代码证,所有类型的韩方单位都须提供;如非韩方机构邀请,且无韩国事业者登录证明,须提供特别说明)

5

纳税事实证明

如邀请方是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最近6个月的纳税事实证明(Certificate of Tax Payment)

6

商务目的的认证材料

邀请公司与被邀请公司之间的关系认证材料;采购合同、事业促进意向书或合同;交易实绩凭证:进出口报关单、信用证复印件、进出口实绩确认书。[以上材料择一提供]

7

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认证材料或介绍材料

参加友谊赛、各种活动或会议需提供活动或友谊赛、会议等相关认证材料或介绍材料

8

营业执照

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A4

9

出差和在职证明

派遣单位的出差和在职证明原件(单位信笺纸中文打印,需注明出访人的入职时间和任职职位、职级、工资、出差时间及目的,该证明出具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10

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持非上海领区颁发的身份证的出访人员,另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上海领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江西)

11

护照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

在职认证材料

3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必须显示交税单位) ;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可提交社保局官网打印材料);近3个月工资银行账户对账单(工资部分用下划线表示)

[以上材料择一提供]

13

备注1

送签材料请按上述序号依次排放整理,如为记者出访,另须提供记者证复印件一份

14

备注2

凡在韩停留 90天以上者,须提供法务部“签证发给认定书”的签证批准号码

15

备注3

停留期超过 90天的签证申请人,须提供指定医院的肺结核检测证明:

1、上海国际旅行卫生医疗保健门诊部:金浜路15(62688851)

2、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中华新路619(36356610)

3、上海怡东门诊部:淮海中路1325 号爱美高大厦304-309(64730055)

4、上海快验保门诊部:浦东南路256 号华厦银行大厦 1 102(58878260)

16

其他

所有材料单面打印。请勿使用回形针或者订书钉装订签证材料。

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