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收款、退款的通知 ( 2025.12.30 )
APEC商务旅行卡自12月8日起实行电子票据,收费标准不变,经费渠道分成两部分,一为非税收入支付70元/人,二为非规费支付1150元/人;退款时,也存在退款时间不一致、入账时间不相同的情况。
目前,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退款要求,第一部分“非税收入”退款时,须提供原付款人相关信息后,退款到付款人在上海开户的银行账户(财政部门规定的退款银行名单附后)。付款人的具体信息为:付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及原付款人银行账号信息。第二部分“非规费”退款直接原路退回。
请企业经办人及时接听本市“2216”开头的固定电话,相关工作人员会与您共同处理好退款事项。
附件:财政部门规定的退款银行名单
附件
财政部门规定的退款银行名单
(共17家)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3.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5.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7.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8.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9.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10.华夏银行上海分行
11.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12.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13.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14.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16.上海银行
1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