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资讯周报》涉外资讯一站式服务(2024年9月第2期,总第61期) ( 2024.09.11 )
总第61期
上海资讯周报
2024年9月第2期
《上海资讯周报》是为在沪外资企业、涉外机构和境外人士提供的资讯服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威科集团共同提供。本周报涵盖过去一周全国和上海主要涉外资讯、活动讯息、政策问答与解读等,助您及时了解上海地区最新涉外政策,把握前沿动态。
法规政策
【全国】
1.2024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发布
【关键词】外商投资准入 负面清单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版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409/t20240907_1392875_ext.html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0条
【关键词】营商环境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重点举措》从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营造便利规范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等十方面提出40条工作举措。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4/art_c271cc36006d4b258db36fa57f29a828.html
3.工信部力推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
【关键词】中小企业 合作区
9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9月起实施。《办法》共五章十九条,包含总则、申报认定、动态管理、促进发展、附则,随文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2024年版)》。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5fad73f09f6d44e0b163922490382629.html
【上海】
1.上海发布推动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关键词】直播经济
9月2日,上海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上海市推动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直播电商零售额力争达到6000亿元,形成10个全国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头部直播平台,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作用强、国内有影响力的主播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各类直播活动IP品牌,梳理发布100个特色直播场景。
信息来源:上海市商务委
https://sww.sh.gov.cn/zwgkgfqtzcwj/20240902/ded80cee04f84fb98c63a03354188645.html
2. 临港新片区推出企业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
【关键词】生态环境 生产经营
近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三部门推出《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指引》采用企业视角,以时间为线索,对企业在“项目筹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竣工阶段”“项目运营阶段”的法律义务、工作要点、合法判断标准、常见问题等进行详细讲解,涵盖了环评、建设、验收、排污许可、水、气、声、固废、土壤等各方面环保工作。
信息来源:上海临港
一周上海
【最新动态】
1.ODI咨询专窗扩容!境外投资政策咨询服务再升级
【关键词】ODI 咨询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就近咨询,扩大专窗服务覆盖面,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浦东新区发展改革委,增设浦东临港区域、浦东保税区域、浦东其他区域等三个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咨询服务专窗,可以通过“丝路e启行”小程序预约。
信息来源:上海发展改革
2.全国首个《国外地理标志在华保护申请手册》正式发布
【关键词】国外地理标志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全国首个《国外地理标志在华保护申请手册》,首次系统、完整梳理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依据、申请流程、技术审查与批准、异议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为权利人全景式了解地理标志保护规则提供了便捷渠道。
信息来源:临港市场监管
【论坛展会】
1.第二十四届中国工博会即将举办
【关键词】工博会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将于9月24日-28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本届工博会瞄准我国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围绕新型产业和未来产业融合,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示范样板。展会将吸引来自全球近28个国家和地区的2,800家企业齐聚申城。
信息来源:中国工博会
【赛事活动】
1.2024FISE极限运动世界巡回赛•上海站将于10月举行
【关键词】FISE极限运动世界巡回赛
10月16日至20日,FISE极限运动世界巡回赛·上海站将在上海西岸举行。赛事不仅包括“自由式小轮车公园赛、自由式小轮车平地花式赛、滑板街式赛、霹雳舞、极限轮滑公园赛、极限滑板车街式赛”在内的6项国际顶级赛事,还有一场全天候全年龄段的狂欢嘉年华。
信息来源:上海体育
【文化艺术】
1.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即将开启
【关键词】上海国际艺术节
10月18日至11月17日,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盛大举行。本届艺术节预计举办各类活动约250项、共计700余场。其中,在57台168场主板演出中,将有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近5000位艺术家参与,首次在上海演出的项目比例超过90%;在20个展博览项目中,首展比例达85%。
信息来源:乐游上海
2.泰特美术馆携两大新展重磅回归
【关键词】泰特美术馆
在2024年金秋之际,泰特美术馆将携两大新展“对话透纳:崇高的回响”与“艾尔·阿纳祖:红月之后”重磅回归浦东美术馆。
信息来源:浦东发布
【企业活动】
1.德国大众集团旗下CARIAD入驻闵行
【关键词】CARIAD
9月2日,德国大众集团旗下CARIAD正式入驻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闵行)虹桥汇。企业落地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虹桥汇3号楼,今后将成为联接德国大众汽车CARIAD全球软件技术研发的新枢纽、科技创新的新地标。
信息来源:今日闵行
政策问答
1.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答记者问——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开放措施?
答:与2021年版相比,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409/t20240907_1392877_ext.html
2.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一直以来,外资准入和市场准入的“两张清单”如何衔接受到各方的关注,《意见》对于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对两张清单的衔接发挥哪些作用?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会不会有特别措施安排?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属于国民待遇的一部分,适用于境内外各类经营主体。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属于外商投资管理的范畴,仅适用于境外投资者。此前,这两张清单在调整中已经做到了紧密衔接。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明确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第二,在具体事项上,“两张清单”做到了协同调整,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原则上对外资同步适用,但不得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
第三,在落地实施中,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持续清理和破除有碍公平准入的各类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获得准入权利。《意见》的要求是对已有成熟做法的明确和固化,也是加强“两张清单”衔接的重要制度成果。
关于第二个问题。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我国对外开放高地,改革发展基础好,外商投资活力足,适用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短,开放程度更高。在市场准入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在全国统一的清单基础上,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有关地区,全面推进实施“两张清单”,持续优化外资企业服务,力争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各类企业营造更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
信息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http://www.scio.gov.cn/live/2024/34599/tw/
专家视野
数据跨境新规对境内外投资项目的影响
傅鹏、俞沁、韦龙杰【海问律师事务所】
【接上期】
四、新规对中企出海项目的影响
(二)一般数据跨境流动更为便捷
此前,中国企业在进行出海投资时,由于重要数据定义的模糊以及具体重要数据目录的空白,对于重要数据的定义和是否因此触发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往往存在判断的困难。在新规颁布后,结合其第2条规定,如果相关数据未被监管部门明确列为重要数据的,则中国出海企业无需将上述数据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该条规定将大大促进一般数据的流动,也将提升中国企业海外业务扩张、投资过程中,进行决策、判断不需要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确定性。
但是,出海企业也需要关注,在明确重要数据监管边界和定义的同时,重要数据目录的制定将在未来作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机关的重要工作,因此中国出海企业应当紧跟不同部门重要数据目录出台动向,对出境数据及时进行识别,及时发现可能需要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