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10号提案的答复 ( 2023.11.22 )
办理结果: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710号提案的答复
郑建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吸纳优质港澳台企业进驻上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建议对于深化上海与港澳商贸合作关系,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积极意义。我办对此非常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部门意见,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03年上海和香港建立沪港经贸合作会议机制,2021年上海和澳门建立沪澳合作会议机制。在机制框架下,沪港、沪澳之间着力加强投资推广合作,宣传各自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有力推动了沪港澳经贸合作的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达致互惠共赢。根据2022年底的统计数据,上海涉及港澳投资者的企业已达约25000户。
一、关于设立专门对港澳台企业的商务协调办公室或窗口并提供在内地营商的重要资讯。
目前上海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都已开通有网上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政企直通车、信息公开、业务咨询等各方面服务,实现了政策法规一站通览和企业服务一网通办,让企业可以足不出户享有便捷高效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一)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上海市企业服务云”APP是我市服务企业的官方平台、定期发布企业服务信息的权威渠道、宣传企业工作的综合窗口、获取企业服务资源的集成平台,竭诚为企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我们鼓励香港专业化企业服务机构在服务云平台服务企业,促进香港高端优秀服务资源与上海企业发展深度对接,面向港资企业在内的全规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企业,提供全覆盖、兜底式、精准化服务。
(二)市商务委下属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其“投资上海”公众平台,开设有包括投资促进(投资动态、投资地图、投资矩阵)、投资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矩阵、投资政策、服务大使、FAQs)和投资活动(城推大会、活动矩阵、新闻宣传、咨询发布、专家观点)三大板块。及时发布上海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政策与信息,为外商投资上海和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政策指引和专业咨询服务,促进上海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三)市商务委在随申办市民云APP“一网通办”开设有涉外服务专窗,对涉外企业(包括港澳)的职业发展开展有专项政策解读。另外,由于企业面临困难的多样性,如果一些港澳的小微企业遇到困难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帮助联系对应的政府部门,必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解答。
二、关于加强对营商政策进行宣传的建议。
一是可以通过沪港两地政府部门对各自营商环境进行宣传。2018年市经济信息化委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签署了“加强沪港初创企业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合作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促进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及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各自联系当地企业、拥有系列扶持服务资源的优势,帮助沪港两地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建立有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加强沪港两地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创业的支援服务的合作,及时交流两地中小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发展扶持服务经验,加强专业服务人员业务交流。
二是可以通过在沪港澳社团对上海的营商环境进行宣传。目前在上海有包括沪港经济发展协会、上海香港联会、沪港青年会等15个港澳社团组织,覆盖在沪从事商贸、文化和青年等各个阶层。沪港经济发展协会于2022年11月升级为沪港社团总会,除个人会员外,更广泛吸纳上海在港设立的团体、在港沪籍企业、沪籍高校校友会等40多个团体组织,总会力量进一步壮大。肩负着带领在沪港澳社团机构,凝聚上海和香港两地精英,发挥“沪港人”的优势,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三、关于在资金流动上面对港澳台外商独资企业有更明确的指引。
国家对外商独资企业的资本金使用有统一规定(参见2021年1月28日正式发布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对资本金的用途有具体指导。为便利企业对资本金的使用,采取负面清单制度,凡是不在“三反”监管体制负面清单范围,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使用的资金,各企业一视同仁都可以正常使用,没有特别限制要求。
另外,根据国家反洗钱法等法规要求,银行需要对企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进行审核。每家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内部设立有具体的管理规定,针对企业提交的个性化业务需求差异,对企业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进行判断和核对,故而调拨资金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当前,上海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级,助力全球企业在沪投资兴业、实现发展目标。我市将一如既往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沪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沪港澳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上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姓名:刘刚 联系电话:22161468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南京西路1418号 邮政编码:2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