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2.08.23 )
办理结果: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2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宏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免疫接种政策尽快对在沪港澳人士开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市卫生健康委会办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本市对在沪港澳人士各年龄段(3岁-75周岁)已全面开放新冠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一、本市自2021年4月12日起,根据“知情、自愿、风险自担”原则,在沪港澳同胞中的适龄人群(18-7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包括:
1.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凭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医保参保凭证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2.在内地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籍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内地师生一致,具体接种事宜由师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3.不在以上两项接种范围内的港澳同胞原则上不纳入在内地免费接种疫苗范围,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自费接种。
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在沪港澳同胞,可通过“健康云”APP平台的“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预约成功后凭短信确认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本市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剂。
二、本市于2021年9月1日起,启动12-17岁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登记预约接种。
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前往预约登记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接种。家长或监护人如无法陪同,可委托其他人员陪同接种,并签署《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现阶段接种的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12-17岁港澳同胞与本市同龄人群享受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
三、本市于2022年1月25日20时起,启动在沪18岁及以上港澳同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登记预约和3-11岁港澳同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预约,并于1月26日开始疫苗接种。
18岁及以上加强免疫,原则上需接种一剂次与之前相同的疫苗。3-11岁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前往预约登记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接种。家长或监护人如无法陪同,可委托其他人员陪同接种,并签署《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3-11岁港澳同胞与本市同龄人群享受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
截至目前,在沪港澳同胞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展顺利。
上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姓名:刘刚 联系电话:2216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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